據新華社電(記者郁瓊源、謝?,?、戴小河、桑彤)對于老百姓來說,買賣房子可是大事,而這種不動產的買賣就會遇到契稅。一個小小的稅種,事關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牽動著社會方方面面。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11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從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契稅的變與不變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稅率提高了嗎?買房要多繳稅嗎?契稅要怎么收?針對大家關心的熱點話題,記者近日采訪了有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及業內人士。
關于稅收優惠
契稅法基本延續原有規定
契稅法一出臺,“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條文引發人們對“契稅上調”的擔憂。按個別房產中介的說法,要趕在明年9月1日前買房,否則光契稅損失就有可能高達數萬元甚至更多,不少購房者疑慮購房成本是否會增加。
在契稅法之前,我國在1997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就已明確規定,契稅稅率為3%-5%。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表示,契稅法基本延續了契稅暫行條例關于稅收優惠的規定。契稅法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說,最近的一次房地產契稅稅率調整是2016年。當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具體操作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稅務、房地產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稅率在幅度內的決定權
依然在地方政府
從實際情況來看,契稅稅率尚未突破3%。那么此次立法,為何不按照實際情況確定稅率,比如1%到3%,而是3%到5%?
首先,作為住房領域重要稅費項目之一,契稅對于調節中央與地方財稅關系、促進社會收入分配公平、保障不動產所有人合法權益具有重要功能,無論上浮或者下調都有其特殊意義。
“以買房為例,契稅上調有助于遏制頻繁買賣,但過高又影響市場交易和人員流動。”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說,“契稅法既為現行的優惠政策延續提供了法律依據,也給地方政府留下了授權空間。這有利于維護法律的穩定性和權威性。”
其次,契稅法稅率在幅度內的決定權依然在地方政府。
上海交通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樺宇說,總體來看此次契稅立法是“稅制平移”,只是在表達技術上更加規范,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法律新變化
體現時代新特點
施正文介紹,契稅法緊跟時代步伐,將社會新變化納入法律條文中,體現人文關懷,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比如對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的表述,體現了對婚姻、家庭關系的支持;對非盈利性的學校等免征契稅,有利于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施正文說。
此外,契稅法規定,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征或者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這也意味著,對于以上事項的稅收優惠,契稅法授予了國務院相應的減征或免征稅權。”李旭紅說。
同時,契稅法將契稅申報和繳納時間合二為一,減輕納稅人負擔;納稅人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因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構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依法辦理退稅等規定,都契合了現行社會發展規律。